
为确保市民温暖过冬,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已督促各单位在10月31日前完成供热系统的打压上水、冷态运行调试及入户巡检和热态调试,以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供热系统能在11月1日具备供暖条件。2025-2026采暖季期间,全市城镇地区集中供热面积预计达到10.7亿平方米,涵盖居民区7.01亿平方米与非居民区3.69亿平方米,全市共有7607座集中供热锅炉房和1152家备案供热单位。
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还要求各区及各单位在10月31日前完成老旧管网更新改造、设施设备检修维护以及“冬病夏治”消隐等工作。今年已完成超过950项“冬病夏治”消隐任务,约1300公里的老旧供热管网改造,以及3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供热系统智能化改造。
此外,为做好启动供暖准备,运行服务人员需全部到岗到位,并完成岗前安全教育、操作技能培训及考试。调试期间将集中力量排查管网跑冒滴漏、系统平衡失调、末端不热等问题,主动迅速解决用户室内采暖系统窝气、漏水等报修诉求,同时加快室温监测设备调试上线,持续优化智能调控系统。
根据《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》,本市常规采暖期定于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之间,但市政府可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具体时间。当预测法定采暖期前后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摄氏度或遭遇强降雪等极端天气时,政府可提前启动或延长供暖期。自10月中旬起,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已开始与气象部门进行定期会商,并根据天气变化适时增加会商频率,以便科学决策供暖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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